嘉定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丁博士择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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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2022-10-2018208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街镇教委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见文末),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ysx2022@163.com)。经审核并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各街镇教委、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线上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街镇教委、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阶段招生



本区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见文末),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6月4日-6月15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7月10日,各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的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定,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申报及公布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5月30日起,本区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三)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直升办法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6月4日-6月15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本校直升,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也不得对本校直升的学生单独编班。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录取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6月20日-6月21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四)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6月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五)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4日-7月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7月10日将由学校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划片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细则;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在线咨询方式,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入学统筹细则、学校对口招生的划片范围、招生方式;入学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收费情况、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5月3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6月1日,各街镇教委应通过网站公布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月3日,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加强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六)实施“核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未经批准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七)公布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902051(小学入学咨询)39902054(初中入学咨询)39902063(民办入学咨询)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5月29日 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划片范围,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及简章等)。
5月30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5月31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6月1日 各街镇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
6月3日 各公办学校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6月4日-15日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6月4日-19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19日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6月20日-21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6月22日-26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6月26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6月24日)。
6月23日 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27日-29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月4日-1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7月4日-5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7月10日 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7月10日 各街镇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学生验证。
7月1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7月13日-14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7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7月底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1.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创造条件为家长办理招生入学有关手续提供便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市“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2022年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也可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入学报名系统”2022年5月31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区适龄儿童、学生的家长以及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学生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子女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区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信息登记成功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街镇教委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见文末),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ysx2022@163.com)。经审核并完成信息登记成功后获得“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和“上海一网通办”发出的短信:“【随申办】**X家长,您可凭孩子证件号、初始化密码(********)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入学信息。为了账号安全,请尽快修改密码。/上海一网通办”。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参加第二批验证。 


5.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7月4日-7月10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本区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由教育局指定学校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月25日-7月26日为全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6.因疫情隔离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儿童户口迁移,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比对服务。 


7.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2022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幼升小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小升初截止日为2022年6月15日)。


今年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将于入学验证时核验。


区教育局和各街镇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8.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6月4日-6月15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正确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6月15日前向学生就读小学传送有关佐证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见文末),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按照预约时段到区、街镇指定登记点现场办理。


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9.2022年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变化?


2022年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与2021年总体保持一致。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将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仍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可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本区相关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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